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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介绍:

 
一种相对新型的融资方式,区别于传统的以不动产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方式,指企业或个人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经评估后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融资。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欧美发达国家已十分普遍,在我国则处于起步阶段,目前尚需完善的机制包括:
  一、建立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协同推进机制;
  二、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服务机制;
  三、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机制;
  四、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管理体系;
  五、建立有利于知识产权流转的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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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能够用于质押的知识产权为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与商标专用权中的一种或几种;

1.知识产权已投产使用2年以上,且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
2.对于发明专利权,剩余专利权有效期不低于8年;对于实用新型专利权,剩余专利权有效期不低于4年。
3.知识产权已在国家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有效的权利登记手续;
4.出质人须将出质知识产权全额用于质押;
5.在权利人出具同意质押的书面文件的前提下,接受以第三方所有的商标权与专利权设定质押;
6.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法律关系明确。
在权利人向银行申请知识产权质押时需要向银行提交如下材料,并进一步提交银行所需材料:
1.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申请表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司近期财务报表(近2个月和近2年报表)
4.法定代表人简历
5.申请质押的无形资产的证书复印件
6.公司业务及产品简介
7.未来一年已签订的合同清单及意向合同 利益和更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银行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评估结果进行审核。质押物的价值可通过专业的资产评估事务所对质押物的时点价值进行客观的评估,为质押类业务提供价值参考。
专利权质押包括:出质人(专利权人)在质押期限范围内的无权属纠纷的专利权。
 金融机构根据专利的评估价值作为确定质押贷款的授信额度的参考,质押率通常规定不超过质押物时点价值的50%,在实际造作中受行业、地区及风险控制等诸多因素影响与限制,一般为10%—60%之间,质押率在20%-60%的居多。
 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专利权质押合同》。由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同需要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质押登记,故双方签订的质押登记合同应当包括:
1、出质人、质权人的姓名(名称)及住址;
2、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
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4、出质物清单;
5、担保范围;
6、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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